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生許可批件咨詢_涉水產品檢測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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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處理劑涉水產品衛生許可證
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原材料和成品貯存和運輸要求
文章錄入:上海奔爍咨詢 | 文章來源:上海奔爍咨詢 | 添加時間:2019-6-17
貯存:
1. 貯存基本要求
應有與生產規模、產品特點相適應的原材料、成品和危險品倉庫;應設專人管理,定期清掃,保持衛生;堆放應隔墻離地,要便于通風,并有防塵、防鼠、防蟲等措施。原材料和產品貯存按品種分類驗收登記,基本信息應用標簽明示,設置明顯標志,分類分批分區貯存,先進先出。
2. 原材料貯存
原材料不得與非涉水產品的原材料或成品混放;同一庫內不得貯存相互影響的原材料;不符合質量和衛生標準的原材料應與合格的原材料分開。每種原材料均應設置明顯標志。
3. 成品貯存
成品庫不得貯存有毒、有害物品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成品經檢驗合格包裝后按品種、批次分類貯存。
運輸:
原料和成品運輸應根據產品特點,選擇適當的運輸工具,其工具應符合有關衛生要求,避免污染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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