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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游樂設施制造許可證_資質鑒定評審準備工作指南__滑行和旋轉類_游樂車輛和無動力類_水上游樂設施
文章錄入:上海奔爍咨詢 | 文章來源:上海奔爍咨詢 | 添加時間:2019-4-20
3.1 有關資料與產品準備
3.1.1 整理所試制的產品檔案,換證單位應整理取證以來全部產品檔案。產品檔案至少包括附件5所列內容。
3.1.2 已經通過的設計文件鑒定報告清單(包括改造)和設計文件鑒定報告。
3.1.3 已經通過的型式試驗報告清單(包括改造)和型式試驗報告。
3.1.4 準備取證以來所有的產品質量事故處理情況(只適用換證評審),以及制造過程中的嚴重不符合項處理情況等方面情況資料。
3.1.5 廠房設備使用權(自有、租賃、借用、聯合等)狀況與變更情況(提供合同文本)。
3.1.6 整理分包(供應)方名單、分包方評定材料及與分包方簽訂的分包(供應)協議等方面的資料。
3.1.7 準備生產設備、工裝與儀器儀表、重要工具臺帳、檔案、定期維修與校驗記錄。
3.1.8 整理特殊技能工人(焊工、電工、探傷人員)與作業人員培訓取證、持證上崗情況。
3.1.9 整理匯總工程技術人員、檢驗人員、特殊技能工人與作業人員變更情況(只適用換證評審)。
3.1.10 準備職工花名冊、工資單、勞動保險單、經當地人事和勞動部門批準(備案)的職工聘用合同等方面資料。
3.1.11 整理匯總產品質量用戶反饋意見、監督檢驗機構意見與處理結果情況。
3. 1.12 準備三套供評審組使用,包括所有文件和空白記錄表格的完整的質量管理體系文件。
3.1.13 評審中將隨機抽查已經制成的典型產品及具有代表性的半成品。
3.2 質量管理體系建立與完善
申請單位應按照《機電類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規則》規定的各項內容建立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具體要求如下:
3.2.1質量管理體系各級文件(手冊、程序性文件、作業指導文件與記錄表卡)的編制或修訂必須根據本單位產品生產的實際特點,應避免盲目抄襲其他企業質量體系文件,與本單位實際生產情況相脫節。
3.2.2 質量體系的各層級制度必須齊全、封閉、相互呼應,具有實用性、可操作性,可追蹤性。
3.2.3 游樂設施的制造單位的程序性文件應包括《機電類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規則》附錄3規定文件,并對下列程序性文件內容根據生產單位實際情況進一步予以明確:
a.設計質量控制(包括外來設計文件確認)
b. 采購與原材料質量控制(板材、管材、焊材、零部件、電氣元件、非金屬材料等)
c. 工藝管理與制造(安裝)過程控制
d. 焊接與熱處理(非焊接的可無此項要求)
e. 檢驗(包括宏觀檢驗、理化、應力測試、探傷與最終產品檢驗等)
f. 現場安裝質量控制(包括與之配套的現場作業指導文件、記錄表卡等)
3.2.4 質量管理體系文件中的記錄表格能滿足相應級別游樂設施制造的質量控制要求,并實現標準化、文件化。
3.2.5 質量管理體系文件的制定,以及設計、設計確認、工藝、施工方案等技術文件的起草制定,必須實行編寫、審核、批準三級管理制度。
3.2.6 質量管理體系文件(質量計劃)應明確規定適合本單位生產特點的產品質量控制要素與關鍵控制點(記錄審核點、見證點和停止點)。
3.2.7 生產工藝文件應能覆蓋并能有效指導制造和檢驗活動。
3.2.8 焊接質量控制文件(有焊接的情況)應包括焊接工藝評定(PQR)、焊接工藝規程(WPS)的驗證、分發、使用、修改,焊縫返工的批準及重新檢驗,重要受力部件施焊情況記載,重要焊縫的焊工識別等方面的規定。
3.2.9 焊接簡單的受力構件加工,至少應制定通用焊接工藝規程;焊接加工程度復雜的受力構件,應進行焊接工藝評定(PQR),根據PQR制定WPS,焊接工藝文件可以采用通用工藝與專用工藝結合的方式;
3.2.10 制造申請單位的焊接工藝應齊全,應能覆蓋制造所涉及的所有材料種類和位置情況的焊接操作(一定材料厚度范圍、異種材料焊接、不同位置焊接等)。
3.2.11 無損檢測質量控制文件應包括檢測方法、無損檢測工藝編制批準、操作控制、外委檢驗試驗管理與結果確認(如UT、RT)、報告審核簽發、記錄/底片檔案管理等方面的規定。
3.2.12 理化檢驗方面應有對理化檢驗管理,理化檢驗結果確認(外委時)和重復試驗的規定。
3.2.13 檢驗質量控制文件應包括質量控制計劃制定(包括關鍵控制點的確定)、進貨檢驗、制造與安裝過程檢驗試驗、檢驗和試驗狀態標識、最終檢驗、外委檢驗試驗管理與結果確認(包括無損檢測、應力應變測試、理化與金相分析、疲勞試驗等)、檢驗記錄與報告存檔等方面內容。
3.2.14 生產設備、工裝與儀器儀表及工具管理方面,應包括工裝設備的使用管理與維修保養、計量器具和檢驗試驗儀器儀表校準、維護、更換等方面的規定。
3.2.15 應制定對廠內外產品的質量信息進行反饋、匯集分析、處理,對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和監督檢驗機構或客戶發現并提出的產品質量問題進行調查處理和及時解決的文件規定。
3.2.16 生產單位應在質量管理體系中,設立下列在本單位全職工作的專職責任人員:
a.設計責任人員(設計與工藝)
b.材料責任人員
c.機械加工責任人員
d.焊接責任人員(產品需要焊接的)
e.檢驗責任人員
f.無損檢測責任人員
g.電氣責任人員
設計、機械加工、焊接、電氣、檢驗責任人員必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工程師以上技術職稱,或具有大專以上學歷與相關專業,從事本職工作3年以上,并經考試合格的技術人員。
3.2.17 程序性文件中,應明確有關責任人員的工作權限、職責與相互關系。這些責任人員應得到有效任命。
3.2.18負責生產的專職人員與負責質量檢驗的專職人員不得相互兼職。
3.2.19 應有焊工資格評定及其記錄,無損檢測人員資格管理等方面的文件規定。
3.3 生產條件和人員條件
3.3.1廠房設備人員條件必須滿足《機電類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規則》規定,廠房設備應保持完好狀態。
3.3.2凡采取租賃、聯營或借用等方式取得使用權的廠房場地與設備,必須簽訂1年以上的長期使用權合同或協議,合同或協議應經公證機關公證。凡租賃、聯營或借用合同或協議的期限少于一個許可周期的,申請單位必須提交確保在獲得制造許可后持續滿足許可條件的書面承諾和具體措施,如廠房場地變更時,應在變更前向許可機關辦理相關手續。
3.3.3 《機電類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規則》規定基本條件中的關鍵生產設備和必需的檢驗檢測儀器設備應為自有。
3.3.4 凡采取焊接方法制造游樂設施的單位,必須具備滿足生產能力要求的成型組對、坡口加工、焊接(所需各類焊機、焊條烘干箱與便攜式焊條保溫筒)等設備。
3.3.5 申請單位應具有焊接工藝評定條件。凡自身不具備焊接工藝評定條件的,應通過分包方式委托具有焊接試驗室的能力的單位承擔;
3.3.6 基本條件中規定數量和種類的技術人員必須具備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正規技術職稱證書,或具有大專以上學歷與相關專業,從事本職工作3年以上,并經考試合格的技術人員,且是在本單位全職工作的固定人員和長期聘用人員(聘用時間1年以上)。凡聘任合同期限少于一個許可周期的,申請單位必須提交確保在獲得制造許可后持續滿足人員條件的書面承諾和具體措施。
3.3.7 技術負責人必須符合《機電類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規則(試行)》規定條件,且是在本單位全職工作的人員(不在其他單位兼職)。
3.3.8 A、B級游樂設備生產單位的專業工程師中,根據是否焊接與焊接產品產量情況,至少有1名以上具有焊接或相關專業,在本單位全職工作,負責焊接的工程師。
3.3.9 規定數量的檢驗人員中,必須全部為本單位全職工作的固定人員和長期聘用人員。檢驗人員中的工程師必須具備機械、焊接、電氣等方面的專業知識,或由不同專業的工程技術人員擔任不同檢驗工作。
3.3.10 技術工人中,規定數量的焊工、電工必須是在本單位固定人員和長期聘用人員。根據產量情況,每類專業技術人員中,至少應有60%以上人員為全職工作人員。
3.3.11制造申請單位應具有必要的無損檢測條件。凡自身不具備無損檢測條件的,必須委托取得特種設備無損檢測資格的機構進行。對于產量和焊接工作量較大的,申請單位應至少配備滿足生產要求的表面探傷人員。如產品檢驗除表面探傷外,還需要UT、RT探傷,質量體系中的無損檢測責任人員也應具有UT、RT相應級別探傷資格。
3.3.12 焊工必須取得相應的技能考試資格,凡采取焊接方法制造游樂設施的單位,至少應有滿足本單位各焊接位置所需的焊工項目資格。
3.3.13 生產高速、復雜運動、機械加工精度高的A級大型游樂設施生產企業,還應配備滿足制造安裝能力需要的高級機械加工人員。
3.3.14 生產廠房應有相對清楚的劃分。原材料與零部件保管、機加成型、焊接與熱處理、合格品與不合格品存放、玻璃鋼生產、設備整體組裝與包裝等區域,應有明顯的隔離或區分,尤其是高精度易損傷部件的生產加工區域與其他區域。焊接工作量大的,還應有滿足焊接材料存放保管要求的專用庫房。
3.3.15 制造申請單位應有制造所需要,現行的相關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范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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