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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國家標準立項指南》印發,嚴格控制國家標準增量
文章錄入:上海奔爍咨詢 | 文章來源:中國認證認可 | 添加時間:2019-3-30
近日,為落實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任務,建設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標準體系,做好2019年國家標準立項工作,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印發了《2019年國家標準立項指南》,明確了2019年國家標準立項的總體要求、立項重點、申報要求等內容。
《2019年國家標準立項指南》原文如下:
(一)強化標準復審結論落實。
落實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結論、推薦性國家標準集中復審結論,對于復審提出修訂的國家標準,應按時限要求及時立項。
(二)優化國家標準體系結構。
申報的國家標準項目應與各自領域標準體系相符合。強化基礎通用標準制定,減少一般性產品國家標準制定;強化新興領域國家標準項目制定,增加前瞻性、引領性標準供給。嚴格控制國家標準增量,加大修訂力度,鼓勵對現行國家標準進行整合修訂。
(三)提升國家標準立項質量。
加強國家標準制修訂的前期預研,強制性標準、重要標準應提供國家標準立項報告,對國家標準項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協調性以及國內外情況進行說明。鼓勵同步制修訂國家標準外文版。
(四)暢通參與國家標準制定途徑。
鼓勵標準各相關方積極參與國家標準制定,特別加大對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參與國家標準制修訂工作的支持力度。完善國家標準項目提出、公開征求意見等制修訂環節,為各相關方參與國家標準制修訂提供透明公開、公平、公正的環境。
(一)強制性國家標準。
落實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結論,大力推進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工作。支持仍需強制的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整合為強制性國家標準在涉及民生、關系民心、影響民意的兒童用品、家用電器、家具、化妝品等領域,加快制定一批覆蓋面廣、適用性強的強制性國家標準。新制定的標準應全文強制。修訂標準應重點整合同一領域內多個面向單一產品的強制性標準,盡快形成領域內通用的強制性標準。
(二)軍民通用國家標準。
貫徹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實施標準化軍民通用工程,積極推動導航定位、物聯網、人工智能、網絡空間安全、太空、無人機、集成電路、元器件、新材料、氣象、物流、船舶和海洋工程及后勤保障等重點領域軍民通用國家標準的制定。
(三)國際標準轉化國家標準。
瞄準國際提高水平,推進中國標準與國際標準之間的轉化運用提升我國標準與國際一致性程度,優先開展一批重點領城急需的國際標準轉化項目制修訂。
(四)重點領域國家標準。
1.農業農村領域。
夯實國家糧食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基礎,重點開展農業投入品質量安全及其風檢評估、農產品質量分等分級、農產品流通與農資供應管理評價、高標準農田建設等領域國家標準制修訂,支持農業全產業鏈安全、質量、服務標準研制,著力構建全要素、全鏈條、多層次的現代農業全產業鏈標準體系。重點支持改善農村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和農村人居環境標準制修訂,健全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以助力產業扶貧為重點,進一步完善精準扶貧標準體系
2.消費品領域。
在涉及民生、關系民心、影響民意的婦女兒童用品、家用電器、家具、化妝品等領域,同步推進與強制性標準協調配套的推薦性標準研制。結合消費細分市場發展趨勢,開展個性定制、智能產品等新型消費品標準制修訂。加強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配套、引領食品副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國家標準制定,重點開展食品領域基礎標準、重要產品質量分等分級產品標準和相應檢測方法標準的制修訂。
3.制造業領域。
落實《裝備制造業標準化和質量提升規劃》,重點圍繞智能化、綠色化、服務化,推動傳統產業標準改造升級。加強節能、環保、質量、安全標準的約束性作用,重點制定一批化解產能過剩標準制定回收銅、回收鋁原料質量標準。完善光伏光熱、風能、核電、氫能與燃料電池、電力儲能等新能源綜合利用標準體系。重點支持建設能源互聯網、智能電網、電力物聯網、特高壓電力傳輸等能源傳輸標準體系,以及電力需求側響應等能源節約高效利用技術及裝備標準體系。
4.信息技術領域。
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加強工業互聯網、機器人、智能制造、兩化融合管理等標準體系建設和應用,完善人工智能、集成電路、物聯網、大數據、網絡安全、智慧城市、網聯汽車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標準體系。
5.新興產業領域。
進一步健全戰略性新興產業標準體系,分領域實施新產業標準領航工程,落實《新材料標準領航行動計劃(2018-2020年)》,重點支持在生物技術、新能源、新材料、增材制造等領域研制一批領航標準。
6.生態文明領域。
不斷完善生態文明建設標準體系,持續加強陸地海洋空間布局能源資源節約與利用、綠色生產與消費、污染防治、應對氣候變化等重點領域國家標準制修訂。嚴守生態環境質量底線,加快能效、能耗、水效等強制性國家標準更新升級,提高大氣、水、土壤環境質量標準水平。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加強生態安全、生物多樣性保護、生態保護修復等領域標準制修訂。
7.服務業領域。
建立健全服務業標準體系,強化服務業基礎通用和新興業態標準制修訂;重點加快民政,養老、家政、文化、體育、旅游、教育培訓、社會保障,共享經濟等領城國家標準制修訂,支撐服務消費持續提質擴容;重點支持金融、物流、商務服務、科技服務、人力資源服務、服務貿易等產業轉型重點領域標準制修訂,進一步完善質量、品牌、信用、電子商務標準體系,推動服務業高質量發展。
8.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領域。
圍繞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以及優軍、文體服務保障的總體要求,完善公共服務標準體系,加快社會急需的標準制定。推進政務公開標準體系建設,分別制定基層政務公開指南。
(五)國家標準外文版。
落實《標準聯通共建“一帶一路”行動計劃(2018-2020年)》,服務好我國對外貿易及進出口等工作,加強重點領域國家標準外文版制修訂,推進國家標準中、外文版同步制定。
(一)強制性國家標準項目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據職責負責提出。省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可向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立項建議。強制性國家標準項目應嚴格限定在法律規定范圍內。
(二)推薦性國家標準項目由國務院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集團公司,省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征集、遴選和申報。立項申報時應廣泛開展調研,對項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進行論證評估,積極回應新興產業對標準的需求,注重吸收中小企業和創新型企業代表參與標準起草。
省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申報的項目,應提前與相關技術委員會或歸口單位進行溝通協調。
(三)軍民通用國家標準項目申報時應充分考慮國防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軍民有關單位在項目申報前應加強溝通協調。軍民通用國家標準項目通過立項評估后,將根據需要對項目的軍民通性進行審查。
(四)修訂項目和采用國際標準項目完成周期(從下達計劃到完成報批)不超過18個月,外文版項目完成周期不超過12個月,其他標準項目完成周期不超過24個月。
(五)推薦性國家標準立項采取分類評估方式:制定項目現場答辯或網絡答辯;修訂項目和采用國際標準項目無需現場答辯。常規性評估會議擬于2019年3月、5月、7月、9月、11月中旬由國家標準技術審評中心組織進行,對NQI重大專項、應急項目等需求將增加專門場次評估。各有關方面應根據時間安排,做好項目申報、答辯等工作。
(六)減少標準項目的重復申報。專家評估立項不通過的項目,申報單位原則上一年內不得重復申報。
(七)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予立項:
——技術委員會(或歸口單位)項目完成率低于67%;
——技術委員會未提交2018年年報。
(一)國家標準項目。
國家標準項目需網上申報,同時提交相關書面材料。
1.網上申報要求。
申報國家標準項目須通過“國家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信息系統”填報電子材料。申報材料應包括:
(1)項目建議書。項目建議書應填寫完整、詳實。
——省級標準化行政主部門申報的項目應在“備注”欄中說明與相關技術委員會或歸口單位溝通協調的情況。
——軍民通用國家標準項目應在項目建議書中選擇“軍民通用”項目,并說明協調情況。
——NQI等國家重大科技項目支撐項目應在“備注”欄中標注“NQI+課題名稱”或其他科技項目名稱。
(2)標準草案。申報單位應認真準備標準草案,標準草案應明確提出主要章節及各章節所規定主要技術內容。對于修訂項目,應重點說明擬修訂的主要內容和理由。
2.項目申報公文和國家標準項目匯總表掃描后通過“國家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信息系統”上傳。
(二)國家標準樣品項目。
申報樣品研制項目,需提交項目申報公文、國家標準樣品研復制計劃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申報樣品復制項目,只需提交項目申報公文和項目建議書。
(三)申報材料格式。
國家標準及國家標準樣品項目申報材料格式從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中的“國家標準制修訂系統”下載。
(四)聯系方式及材料報送方式。
1.國家標準項目申報請咨詢國家標準技術審評中心
聯系人:牛利芳 高艷玲(010-82261071,82261048)
電子郵件:niulf@sac.gov.cn,gaoyl@sacinfo.org.cn
2.國家標準樣品項目申報書面材料郵寄地址為:
全國標準樣品技術委員會(北京市海淀區增光路33號,郵編: 100048)
聯系人:徐大軍 石雨婷(010-68486136,68483077)
電子郵件:xdj@china-cas.org,syt@china-cas.org
國家標準立項采用隨時申報、分類評估、定期下達的方式。2019年計劃下達四批國家標準立項計劃,每季度末下達一批,即:3月、6月、9月、12月末下達。國家標準計劃項目一般安排集中下達,每批國家標準計劃項目,原則上為上一季度經過評估的項目。因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急需下達的也可由專項計劃下達。
(一)在研項目數量過多的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應主動減少新項目申報,盡快完成已下達計劃。
(二)項目下達后,各有關單位要強化標準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標準制修訂進度、資金使用、公開征求意見等關鍵環節的監督檢查。
(三)國家標準項目下達后,項目名稱(范圍)、完成時間、歸口單位原則上不得隨意變更。
確需變更的,技術委員會或歸口單位應通過“國家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信息系統”提交申請,經國務院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家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后再行調整。項目延期申請應在原計劃完成時間半年之前提出。
(四)各有關單位應嚴格規范標準制修訂經費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經費使用的公開性、透明度。嚴禁通過攤派、有償署名、按出資排序等方式收取不合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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